路遇盜賊銷贓 的哥協助警方抓獲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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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1-03-24 15:30作者:文/圖2 李嘉男來源:的士報 發現工地盜竊團伙 的哥報警協助抓獲
“特別感謝的哥和警察兄弟,給我們挽回了損失。”近日,市公安局水警總隊南紀門派出所,渝中區某建筑工地負責人拿著錦旗向出租車駕駛員和民警不停地感謝。 時間回溯到3月10日。當天凌晨,主城區某出租車公司駕駛員李師傅在渝中區儲奇門附近攬活時,突然看到路邊一建筑工地的圍欄邊竄出幾名男子。 “每個人都背著編織袋,里面裝著鋼板一類的物品。”李師傅告訴筆者,對方隨即將車招停。讓人疑惑的是,幾人的目的地非常近。 “當時我就起了疑心,雖然他們的著裝與建筑工人相似,但行為舉止非常怪異,左顧右盼,似乎在躲避什么。”李師傅說,根據多年經驗,他初步認定這伙人是竊賊。 “老師不好意思,我得去交班,對班等急了哈。”李師傅隨即以交班為由拒載了四人。在行駛了一段路程后,他將車停了下來。見四人攔下其他出租車后,立即驅車跟了上去,并撥打了報警電話。 市公安局水警總隊南紀門派出所接到李師傅的報警后,立即指派民警趕到了巴蜀路。到了現場,在李師傅指引下,民警很快將涉嫌盜竊并已銷贓完畢的陳某某等四人全部抓獲。 與此同時,民警通過調取工地現場周邊監控視頻,發現抓獲的四名嫌疑人與監控中進出工地現場實施盜竊的人員衣著及體貌特征高度吻合。其后,民警又在某廢舊金屬收購站找到工地被盜扣件和鋼板等財物。在證據面前,該四人對其深夜潛入長濱路景觀整治工程工地盜竊建材的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涉案四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見義勇為條例保權益
近段時間,行業里涌現了多起見義勇為案例,如的哥智擒女毒販、的哥協助警方搗毀盜竊窩點等。如何保護見義勇為者的權益和安全,又成為眾多從業者關心和關注的話題。 筆者了解到,去年12月,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就審議通過了《重慶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修訂草案)》,解決了見義勇為者的后顧之憂。 修訂草案完善了見義勇為行為認定程序,根據見義勇為行為的突出程度和影響力,對見義勇為人員可獲得的慰問金或獎金提高到1萬元至20萬元;完善了見義勇為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就業、入伍、教育、稅收、住房、醫療等方面的優待優惠政策。 在附則上,修訂草案還提出,對尚未達到見義勇為認定標準的善舉、義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以及有關組織應當給予獎勵。 另外,因見義勇為受傷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等合理費用由加害人、受益人、社會保險基金、見義勇為基金承擔;因見義勇為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烈士、因公犧牲、工傷等待遇,并納入社會救助和法律援助范圍。
■新聞加一點
為見義勇為披上保護衣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近年來由于現實生活中一些熱心助人救人者事后反遭索賠、追責的現象時有發生,引發越來越多人對見義勇為的質疑。 為了鼓勵人們見義勇為,《民法典》日前設立“好人條款”,為見義勇為者送上了“護身符”。 據悉,《民法典》中增加了新條例規定,如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管住訛人者,才能留住扶人者。據了解,以上兩個條款的出臺,從立法層面為見義勇為者保駕護航,消除了見義勇為者在扶貧濟困、挺身而出之后的顧慮,有效避免事后反遭索賠、追責情況的發生,引導激勵更多人崇德向善,在危急時刻伸出援助之手,弘揚善行善舉,彰顯社會正能量。
建筑工地負責人送來錦旗向的哥和民警致謝
《重慶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修訂草案)》 (文/圖 李嘉男) |